1.庆城县水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明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2017年1月,王明珍在时任庆城县水保局纪检组长黄燕亭的建议下,搬入使用面积为41平方米的套房办公,超出标准23平方米。2018年2月,合并其他问题,王明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黄燕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峰区彭原初中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0月至2017年1月,彭原初中将补助收入、赔偿费用、教学罚扣款、大灶盈利等收入共536725元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教师超课时补助、加班补助、燃油补助、差旅费补助、班主任津贴、教学奖金等支出,结余150元。2018年4月,该校原校长刘文化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原副校长卫平、原总务主任何元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三人均被免职。 3.宁县城管局职工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宁县城管局职工孙永明先后4次驾驶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用车到焦村镇送其岳父住院和探望母亲、岳母。2018年4月,孙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用产生燃油费200元已收缴。 4.镇原县三岔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0月,镇原县三岔中心卫生院先后两次给38名单位职工发放苹果、哈密瓜,价值11530元。2014年1月入账报销。2018年4月,该院时任院长成克效受到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正宁县宫河镇西里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5年,正宁县宫河镇西里村在群众家中设管饭点,产生费用1460元,在村办公经费中报销,违反了村级“零接待”规定。2018年3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平录、村委会主任刘勤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文书刘俊荣、该镇经管站站长秦运虎被诫勉谈话。 6.合水县农发办超标准报销驻村伙食补助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合水县农发办驻村干部薛燕、杨文华超标准报销驻村伙食补助2190元,2018年1月,被诫勉谈话,退缴多报补助资金;县农发办分管财务副主任张晋乐、报账员琚昭昭被诫勉谈话,县农发办主任张永华被告诫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