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05-23 来源:

1.金川区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陈吉云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10月5日,陈吉云为其女举办婚礼,当日未宴请本单位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国庆假期后,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樊兆骞向陈吉云汇报部分职工希望以聚餐方式贺喜,陈吉云没有提出反对意见,随后该单位副主任董高山预定了聚餐时间、地点,樊兆骞通知陈吉云及该单位1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聚餐,席间收取聚餐人员礼金2700元。2017年12月15日,陈吉云被免职,董高山被调整职务;2018年3月28日,陈吉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高山、樊兆骞的违纪问题正在处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清退。

2.永昌县供销社主任李兴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9月15日,李兴盛等人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在审查期间,李兴盛不如实说明情况,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4月22日,李兴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 3.永昌县审计局局长毛著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毛著成先后4次收受县农业开发办原副主任杨萍(已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金3000元、金额500元购物卡1张。2014年至2015年,县审计局两次收受县农业开发办所送现金共计30000元,并作为加班费分发给单位职工。2018年2月8日,毛著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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